附件4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学位授权点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中的附件1:《学术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列出的主要内容逐项进行编写,但不局限于抽评要素中所列的主要内容。编写时应体现年度建设总体情况、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人才培养特色以及工作亮点和成绩等,相关数据统计可以使用图表表示。
年度报告统计时间段为2022年1月-12月。
1.目标与标准
(1)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旨在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理念,具备水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固废的处置与资源化,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及环境评价与监管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进行污染控制工程的设计及运营管理能力,制定环境规划和进行环境管理能力,以及环境科学与工程方面的新理论、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究和开发能力,能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学校等从事规划、设计、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方面工作的环境科学与工程的高级人才。根据《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在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现状和动向;能熟练使用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开拓创新能力;能灵活应用本专业所学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能进行辅助教学工作;具有担任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能完成学习任务和胜任所担负的工作。
(2)学位标准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还须达到以下条件,可授予硕士学位:
1)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
2)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3)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在本专业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本专业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且被EI收录(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者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2.基本条件
环境科学与工程是我校优势学科,也是湖北省重点学科。本学位点自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获湖北省特色学科,环境工程专业2007年获省属高校环境类第一个省级品牌专业,2020年获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年被评为湖北省特色优势学科群主干学科。
(1)培养方向
本学科立足于“环-化、环-矿结合”,形成五个主要研究方向:水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土壤环境修复、环境评价与监管及流域水环境与生态安全。
(2)师资队伍
本学位点拥有一支由国家杰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等领衔的学缘结构合理、科研水平高的师资队伍,硕士生导师40人,师生比为1:4.6。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26人,34人具有博士学位。
(3)教学科研支撑
本学位点拥有国家级环境与化工清洁生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三峡实验室等8个省部级以上教学和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总面积5000余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3000余万元,为研究生学习、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提供必要支撑。
(4)科学研究
2022年在国内外期刊发表研究论文64篇,其中SCI/EI收录52篇,二区以上32篇;获批发明专利9项和著作权3项;承担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及自然科学基金15项,横向课题近70项,经费总额近860.8万元。
(5)奖助体系
为了保障研究生正常学习和生活,全面提升其教育质量,学校及院系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100%覆盖率的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分10个月发放);不设比例的科研成果奖励基金、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助岗位补贴、学业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及干部、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研究生助困基金和专项助学金等。与此同时,本学位点还积极提供“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鼓励和帮助同学。
3.人才培养
(1)招生选拔
1)录取情况
2022年本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的报考人数为89人,录取人数为74人,报录比为1.2:1,授予学位人数为40人。
2)生源结构
本学位点录取生源以本校为主,2022年本校生源比例(本校录取人数/总录取人数)分别为13/74,同时也涵盖其他高校:广州大学、贵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的生源。
(2)课程教学
本学位点开设核心课程23门,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要求学位公共课10学分,学位课18-22学分。硕士研究生必须修完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论文开题。
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环节严格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实施,并专门设置了研究生教育督导,监管研究生教学全过程,教育督导按《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管理办法》考核。
(3)导师指导
1)导师选聘、培训及考核
导师资格可以通过常规遴选和绿色通道两种方式申请,严格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指导过程中,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导师,视情节严重暂停或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新增硕导的资格审查按照《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执行,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方能正式招收和指导研究生,研究生的招生指标按照《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指标的分配办法》实施。2022年,本学位点新增硕士生导师4人,新增硕导中4位具有博士学位。
2)导师职责
硕士生导师应严格遵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在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和任务、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对于成绩显著的导师,在评定先进教师、先进工作者等各类奖励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并在指导研究生数量上适度倾斜;对于不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严重违反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者,停止其招收研究生资格,甚至取消其导师资格。2022年未出现被取消导师资格的情况。
(4)学术训练
为了加强研究生学术训练,学校设立了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学生进行科学研究,2022年已资助32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平均资助额度为2000元/项。本学位点师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累积10余次。此外,本学位点每年举行两次“研究生创新学术论坛”,邀请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知名专家做学术报告,累计报告数量达10余场次,累计参加学生人数近100人次。本学位点还规定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至少10次学术活动,并在公开场合做不少于2次的学术报告(详见《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学分管理暂行规定》),并且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完成实践环节。通过上述学术训练,硕士研究生共发表20余篇高水平SCI/EI收录论文。
(5)学术交流
为加强学术交流,尤其是国际学术交流,本学位点特制定了《武汉工程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研修管理办法》资助研究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除此之外,还通过积极组织、特别资助学生参与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会议以及通过建立与国内外高校和企业的定向合作关系等多种方式来开拓学生眼界、提升学生水平。2022年,本学位点导师和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多场学术会议。
(6)分流淘汰
分流淘汰按照《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中统一答辩与论文复审管理办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和论文复制率检测实施办法》、《武汉工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除完成课程学习外,还必须完成论文开题、学术活动、实践训练、中期考核以及毕业答辩等环节。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半年后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必须由2名以上校外评审专家匿名评审,评审结果均达到75分及以上申请答辩;评审结果在60至75分之间的论文需修改后才能申请答辩;评审结果低于60分的论文不能申请答辩。在论文答辩环节,学院率先实行集中统一答辩,答辩委员会全部由校外专家组成,且实行导师回避制度。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对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可在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否则,不能授予硕士学位。
(7)论文质量
本学位点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和论文复制率检测的暂行办法》,对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在20%-30%间,经修改后,1周后可重新申请检测,检测后仍不合要求者,需半年以后重新申请论文评阅及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文字复制比超过30%,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以后重新申请论文评阅及答辩。根据《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学校还会对已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按照比例等进行抽检。对连续2届出现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检测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暂停其导师招生资格2年。
2022年,本学位点毕业硕士研究生40人,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全部获得通过,省校两级学位论文抽检均为合格。
(8)学风教育
本学位授权点规定所有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如有不端行为,将严格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本学位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武汉工程大学颁布的《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进行管理。此外,学院历来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特成立心理健康小组对所有研究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定期针对有问题学生进行心理健康帮扶。
2022年学位点严格按照以上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研究生的学风教育进行管理,目前没有出现违反制度规定和要求的情况,没有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9)管理服务
为切实保障研究生各方面权益,制定了《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职责规范(试行)》、《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管理办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办法》、《武汉工程大学关于研究生参与涉密科技项目研究的保密管理规定》、《武汉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武汉工程大学学生考勤管理办法》,形成了学校、学院和班级三级联动机制,有效地保证了研究生的权益。
2022年度的学习情况调查显示,研究生对课程教学、导师指导、学风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达到92%。
(10)就业发展
1)2022年硕士研究生就业情况及分析
202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为40人,其中8人进入国有企业占毕业总人数的22.75%,22人进入民营企业,7人进入三资企业,分别占毕业总人数的55.25%和12.75%,1人进入高校继续深造,2人进入进入事业单位,分别占毕业总人数的2.25%和4.75%。具体情况如下:
图1 2022年硕士研究生就业情况与分析
从数据分析可知,本学位点毕业生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和进入国企的比例有很大的增长潜力。下一步,可以采取宣传动员、对口交流或者联合培养等模式,推动本学位点的毕业生继续深造,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此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比例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用人单位意见反馈和毕业生发展质量调查情况
本学位点毕业生就业单位主要涵盖国有企业、环保公司,设计院及高校。根据本次发放的《用人单位意见反馈信息表》,用人单位对本学位点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在思想品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协作精神、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满意度高。
二、学位授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梳理本学位授权点建设的过程中,发现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改进加强,包括:(1)研究生招生质量和就业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升学比例较低。(2)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参与企业或工程项目的实训实践及国内外学术交流比例有待提高;(3)环境学科的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力度不够。
三、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思路举措包括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持续改进计划包括:(1)拓宽宣传范围,提升优质生源比例。(2)提高导师队伍学术水平,鼓励导师队伍走出去,与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同行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3)建设研究生实训实践基地,搭建研究生在国内外学术交流平台。(4)依托研究生科研课题,鼓励研究生自主创业。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1)通过建立“以学院为主导,以班主任为主体,导师和辅导员协助,优秀硕士生导师为代表”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团队,实施“校内为重点、博士点单位为突破点”的宣传模式。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和范围,每年到省内外招生宣传次数应不少于10余次,加大在具有博士授权点单位的宣传力度,派遣“学术带头人”等高水平专家和学者进行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宣传,提高研究生的生源质量。
(2)与国内外其他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校际学术交流;每年邀请环保领域的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优青等专家开展面对面讲座,进一步拓展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学术水平、提高交流与合作潜力,提高研究生的视野和科研素养。
(3)利用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环境与化工清洁生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学科平台,加强与化工、矿山企业或“专精特新”型环保企业的合作,建成1-2个实习实训基地。
(4)增加学生的创业体验,加强创业引导力度。以现有的教学科研平台为基础,建立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依托导师科研成果和研究生科研课题,创建创业实验基地,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后期咨询服务平台等,为研究生自主创业提供实践平台和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