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会议、湖北省教育厅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会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工大研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及对象
1、推荐原则
学院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2、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为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二、推免工作小组
1、推免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组长:余军霞
成员:根据报名学生情况待定
2、推免工作督查组
主要职责: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举报、投诉。
组 长:许守飞
成 员:郁先哲 邹军娥 何世凯
三、推免生分类及推荐条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推免生计划共分为:A类计划、B类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其中A类计划和B类计划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各类推荐条件按《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第1至6学期必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加权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B类计划及推荐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满足A类计划推荐条件的前三项要求,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第1至6学期必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全部必修课须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或获得国家二等奖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三者,或获得国家三等奖且姓名排在第一者,可直接获推荐资格。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SSCI或中文核心收录。
3.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四、推免工作程序
1、9月9日前,学院通过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QQ群、召开班团会等多种形式将推免相关政策及信息告知每一名在籍的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2、9月9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工作督查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遴选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审核小组等。
3、9月10日前,工作实施细则需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布,未经审核备案自行公布或未予公布的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4、9月10日- 9月15日,学生填写申请表(附表1《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白宫402)仝壮老师;附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随个人申请表一并提交。
5、9月16日- 9月19日,学院进行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专家评委不少于7人)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
6、9月19日,学院将公示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不同类别进行排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由推免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9月20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将遴选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8、9月27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五、名额分配
学院2025届A类计划、B类计划和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数总数16人,应用化学专业 9个指标、环境工程专业7个指标。B类计划(即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不得超过学院推免生总名额的50%。
学院根据A类计划、B类计划和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名额,对学生按总成绩分类进行排序,参与排序的学生总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给学院名额总数的1.2倍。对满足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荐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优先给予推荐。
六、其它说明
1、学院对申请A类计划和B类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每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必修课学习成绩分。计算第1至6学期必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加权平均成绩分(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和年级辅导员出具,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
(2)奖励得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20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由创新创业副主任负责,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审核。学院必须对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及排名进行详细核查,突出学生实际贡献,严格防范挂名、搭便车现象,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该项得分不超过10分。推免工作小组对申报推免生的学生进行面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以及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综合考核须全程录像,综合考核成绩经现场确认后要及时公开公示。推免工作小组所有成员的平均分为推免生该项得分。
2、申请B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需有本校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是否具有B类计划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并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需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学院还需组织B类计划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原则上已作为B类计划推荐专家的人员,不得再参与审核或答辩工作,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鉴定及答辩结果要及时公开公示。
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B类计划学生名单及附件材料,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七、监督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我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的,本人当年不得参加推免的相关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向学院和本科生院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如发现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学院将上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4.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纪检办公室:白宫401;联系人:许守飞;
联系电话:15926439685;联系邮箱:446708843@qq.com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小组。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