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简介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成立于2014年,是在整合武汉工程大学原化工与制药学院和原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相关优势学科组建而成的高水平、高起点学院。学院以大化工战略中“环化结合”为特色,以“培养更具发展潜质、更具竞争性学科集群”为建设思路,经过长期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一个在化学化工、环保等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129人。其中专任教师105人,教授35人、副教授37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6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湖北省教学名师等称号的教师31人;国家生态环境部和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执法培训专家、国家环境督导师、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10余人。
学院设有制药化学研究所和环境化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依托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化工清洁生产中心、湖北省化工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省市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科研项目500余项,科研进账总经费7000多万元,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等纵向项目100余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0余项,发表JACS等SCI检索论文5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00余项,转让40余项。
学院具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完整的一流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应用化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化学和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应用化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化学工程和环境工程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群学科,应用化学为湖北省优势学科。化学、环境/生态学两个学科分别于2018及2023年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1000余人,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近500人。近年来,学院以培养高质量人才为立院之本,着力培养品德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学院通过加强学风和教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从学习、生活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指导和服务,第三方调查毕业生对母院的满意度高。与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与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福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桂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事业共建研究生工作站。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6%左右,高端就业率维持在50%左右,学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继续深造!
一、 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 调剂程序
1.我院拟于2024年4月8日凌晨0:00开放调剂系统,开放12个小时。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平台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3.经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在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注:只在我校预约登记而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三、 调剂学科专业、调剂名额及复试比例
1. 调剂学科专业、调剂名额
序号 | 代码 | 学科名称 | 类别 | 拟接收调剂名额 |
1 | 081704 | 应用化学 | 学硕 | 2 |
2 | 070301 | 无机化学 | 学硕 | 10 |
3 | 070304 | 物理化学 | 学硕 | 6 |
4 | 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学硕 | 2 |
5 | 0703Z2 | 制药化学 | 学硕 | 10 |
6 | 083002 | 环境工程 | 学硕 | 10 |
7 | 077602 | 环境工程(理学) | 学硕 | 2 |
8 | 085701 | 环境工程 | 专硕 | 28 |
2、复试比例:按照不低于调剂名额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学院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 复试程序及内容
1. 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在网上提交(提交至邮箱404740025@qq.com)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影印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学历(学籍)信息检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注: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 100 元/人次。学院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方式:使用我校计划财务处指定的统一缴费平台(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缴费指南)。
2. 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1)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4月9日9:00开始。
(2)复试形式
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网络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
(3)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长:20分钟,复试总分100分,具体考核方式及权重如下:
①外国语水平: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读写能力(20分)。
②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院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重复)的相关内容。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相应科目的试题进行在线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同时,复试专家现场提问,考察该生的专业能力(50分)。
③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30分)。
3. 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2)总成绩计算: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五、 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六、 导师介绍
详见武汉工程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网站网址:http://cee.wit.edu.cn
联系方式
武汉工程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联系人:程然
电话:027-87195170
邮箱:404740025@qq.com
地址: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西北区一号楼405办公室
邮编:430205
QQ群:258117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