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教工支部、全体党员:
根据校纪委、组织人事部下发的《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党组织生活安排意见》通知精神,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和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期的党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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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主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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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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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会学校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学习《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院《先进党支部评选办法》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等党建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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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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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学院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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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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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刻理解“五大发展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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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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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并结合自身工作谈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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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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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两访两创”活动,进一步推进学院教工党支部与本科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和本科生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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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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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精神,开展学习“教学名师”、“我身边的好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先进事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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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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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湖北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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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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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战斗力和凝聚力,推动学院、学校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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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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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建工作阶段性总结汇报会,增进支部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学院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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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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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生活期间期间,由支部组织党员陆续:①观看视频《与时俱进话党章》;②学习课件:《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规解读;
2.各教工党支部要将学校、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学习和领会贯穿整个组织生活过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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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要求:
1、组织生活由各支部书记负责,支部书记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先学先会先讲,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和学习过程记录,严格组织生活的请假制度,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组织生活情况。
2、坚持周四集中开展组织生活的原则,如遇学校学院组织的会议或集体活动与组织生活时间冲突,支部书记务必尽快另寻合适时间,召集支部党员补齐组织生活内容。
3、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必须回到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4、党委委员至少指导所联系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一次。
5、教工党支部至少与所结对共建的学生党支部共同开展一次组织生活。
6、全体教职工党员要以“加强党性锻炼增进交流增强凝聚力促进工作”的角度认真参加每次组织生活,务求实效。
相关事宜请及时与 陈云 手机:13387652913 QQ:13387652913 联系。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