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叶蕾)5月16日上午,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李正新主持,学院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李书记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为大家进行解读,详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要变化,充分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并重点强调了有些容易触碰到的条款,要把认真学习和贯彻《条例》和《监察法》作为一个重要政治任务去抓好落实。
学习讨论中,院长陈金毅表示,《监察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学校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接受监督,相互提醒,相互帮助,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工作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党委委员袁华老师表示,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应该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强化自我约束、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尽责。把贯彻执行《条例》和《监察法》要求落实在履职尽责全过程,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对于教育事业的号召,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共同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学习讨论结束后,李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和《监察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不折不扣地把法纪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
(审稿人:李正新)